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181
3、委托代理编号:HNYZ-20231043
4、采购项目预算:63.9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
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63.9万元 |
63.9万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福兴数码广场写字楼11楼112号)
3、获取方式: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福兴数码广场写字楼11楼112号)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女士
2、电话:15074508740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638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 话:15074508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福兴数码广场写字楼11楼112号
(3)联系人:瞿先生
(4)电 话:17674505182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