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会同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09:57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林城大道税务办公区304室,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805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会同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积极融入“五新四城”战略,大力实施“1354”工程,围绕“三保”等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

(一)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了单位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政府工作机构信息,各栏目必填字段完整。“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发布了2023年度财政决算、2024年度财政预算等5条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发布了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109条、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102条;“绩效评价”发布了绩效评价通知等信息3条;“规划计划”发布了2023年度财政工作总结及2024年财政工作计划、会同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4年财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等信息;“项目公示”中公示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等内容;及时更新财政方面的政策法规2;发布干部任免信息2条、财政补贴信息2条;公布通知公告15条。

(二)开展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全年我单位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财政信息公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和办规范标注信息公开选项,严格履行上网审批流程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

(四)完善平台建设情况

 2024,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细化我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政府网站要求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加强平台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就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平台制度建设,对照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等考核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无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足,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有时难以把握,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不断配强队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增强局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加强股室之间的信息衔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内容建设,拓宽宣传渠道,在充分发挥好运用好已有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红网、省财政厅官网等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