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16:52 信息来源: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
中共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6月25日,巡察组向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见行见效,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会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组书记吴传祥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责任领导负责整改事项、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负责进一步梳理研究问题、分解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工作。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8项,清退资金15.2191万元,追责问责2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建设抓得不实。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确保学习实效。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进行领学,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当前本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讨论,参会班子成员均发言。
2.抓政治建设促业务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力不足,缺少优秀案件、优秀检察建议、优秀调研成果等品牌特色亮点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为期3天的“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参学干警结合工作分别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开展了专题讨论。二是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传学讲学等活动,积极参加中检网、湖南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线上培训,切实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本院1名干警被确定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领军人才库成员,并被评为怀化市公益诉讼优秀办案个人。
(二)反馈问题: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差距较大。
1.打击刑事犯罪不精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确保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准确。二是严格把关。对办理的每一起作出批捕、起诉案件执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讨论再作出结论的规定。2024年来,检委会讨论重大、复杂、敏感案件6件。三是主动提前介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联席会议,对公安机关把握不准的案件主动提前介入7次。
(三)反馈问题: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公益诉讼案件覆盖面窄,办案类型严重失衡。2021年至2022年均没有办理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2023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比91.67%,无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未做到法定领域全覆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质效优先导向,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1件,磋商结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聚焦传统村落古树名木保护,督促纠正20个传统村落古树坐标125个,明确养护责任人422人,救治国家级保护古树17株,发布司法保护令。二是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2件。办理的“督促消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省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典型案例。三是完善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了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干警学习国有财产领域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今年对照上级院工作任务要求,本院已完成法定领域全覆盖。
(四)反馈问题:检察为民的执法理念有偏差。
1.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类案件类型单一。2021年至今,仅办理食品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没有办理过药品类公益诉讼案件,且办理的案件存在违法点单一类发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与行政机关深入进行沟通,明确了双方在药品监管方面的职责,为后续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了食药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干警在实际办案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案例参考,促进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五)反馈问题:坚守法治担当不够有力。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有差距。受重打击轻保护思想影响,怕承担打击不力的责任,存在宁重勿轻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轻微刑事案件原则上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努力做到快办快结。二是对每一起逮捕案件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三是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做到了能不起诉尽量不起诉。2024年来,本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逮捕案件:28件33人,起诉案件:12件14人。
2.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数量少,争议化解率低。自2021年以来,仅成功化解了4件行政争议案件,且均为办理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案件过程中同步化解的案件,无行政裁判案件化解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办理行政检察案件的办案人员学习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研讨交流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将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纳入日常工作。主动承担起化解争议的责任,及时处理潜在的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做到能化解尽量化解”,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即以解决争议为导向,尽最大努力消除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反馈问题:主动接受监督不够。
1.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不够,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效果不佳。会同本地仅有3名人民监督员,存在代表性不够、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在监督办案活动过程中发挥的监督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数上升,监督方式全覆盖,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意识不断提升。2024年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1件,“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基本实现全覆盖。
2.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成效不佳。入额院领导主持听证率低,2023年排名全市最后一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2023年该院听证负面清单案件4件,全市最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听证在提升案件质效、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院领导带头主持召开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检察听证,用实际行动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案件听证数上升,四大检察覆盖3种,扎实开展检察公开听证,从社会各界聘请听证员13名,2024年来,由入额院领导主持听证12件,强化释法说理,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3.接受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与群众桥梁作用不明显,新媒体宣传不主动,用通俗易懂的检察故事宣传传播检察正能量不够。案件公开“五级”审核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公开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2024年来,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29件,更加务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严格按照“五级”审核,对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未发生信息公开涉检舆情。
(七)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奖惩,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2024年来,院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和所在支部委员等,每月以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贯彻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深学知纪、严管明纪、实干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派驻纪检组“协同式”监督职责落实不够。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抓监督的合力没有形成。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不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络。一是主动接受监督。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根据《关于扎实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内设机构结合部门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八)反馈问题:作风建设不深不细。
1.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日常管理缺乏刚性约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深学知纪、严管明纪、实干守纪,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了《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将该通知挂到工作网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并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督察。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督察结果挂在院工作网,并纳入绩效考核,2024年来,通报8人次。
2.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不够。不同程度存在就案办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会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激发干警履职担当的内生动力。二是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认真落实“五个大力选拔、五个坚决不用”的要求,提拔1名90后干警任部门正职;2名90后干警由检察官助理转任为员额检察官。
(九)反馈问题: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不强。
1.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存在以党组会议代替领导班子会议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党组成员的规矩意识。二是规范党组工作制度。修订了《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参会人员、议事规则进行明确,有效规范了党组履职范围。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其中研究人事工作8次,均严格落实议事回避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2.“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缺乏监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2024年来,党组会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共13次,并按照《会同县“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提级监督制度(试行)》进行报备。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相互批评一团和气,缺乏“辣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研究制定了会议方案,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整改重点难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刻查摆分析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标对表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见人见事。2024年10月25日,召开本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直面问题,不遮不掩,认真对照查摆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党建工作落实有偏差。阵地建设薄弱,检察内网党建专栏内容少,没有充分体现“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政治生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组对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责任落细落实。二是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加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激发争先创优活力,以高质量党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2024年发展1名预备党员。五是已定期将“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信息发至本院工作网。
(十一)反馈问题:选人用人有短板。
1.在人员配备上有重办案业务部门,轻行政管理部门的问题。会同县人民检察院仅配备司法行政人员4人,占比11%,制约了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配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将今年新招录的1名公务员安排到政治部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十条措施》。主动汇报,落实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与本院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统筹核定和使用。
2.没有及时配齐配强中层骨干力量。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副职5人,空缺职数2个,没有及时配备。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持续发挥好青年领军人才的示范作用,3名干警被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青年领军人才,1名干警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领军人才。二是按“三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齐配强空缺的部门副职。
3.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执行不到位。2021年至2024年仅两名干警轮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摸清底数。摸清院领导干部、内设机构领导及执法司法关键岗位和人财务重点岗位干警任现职时间、任职年限等信息。二是落实干部轮岗机制,2024年来,3名干警轮岗,通过多岗位锻炼,促进干警成长,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十二)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和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效果不佳。
1.问题42:2020年7月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共反馈42个问题,还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即“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人不是员额检察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党组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认真整改。通过开展初任检察官遴选,目前本院三个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身份均为员额检察官。
2.此外没有召开上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0月25日,召开了本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2020年7月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本院党组开展巡察还未整改的问题纳入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院党组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5-8823255;
邮政信箱: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电子邮箱:htxjcyzzb@163.com。
中共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