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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10 信息来源:会同县金竹镇

金竹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竹镇,电话:0745-8951012,电子邮箱:53257344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通知公告11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除保密审查外,对公开信息格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脱敏处理,对时效性信息动态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据行政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确定信息公开方式,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地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按照便利、及时、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模块内容设置,及时向民众公布全镇概括、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培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专岗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相关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本年度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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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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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尚浅,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限难以掌握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1.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内容时效性。加强对全乡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热点难点、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平台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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