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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起草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6-28 10:16 信息来源: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门户网站

(一)起草的必要性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 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县原公开招标的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已全部中止合同。为提升我县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的精准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的效率,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会同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二)起草依据  《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依据《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件。

(三)起草过程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我们审计、财政等部门结合近年的工作实际,特别针对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过程中如何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监管及相关审核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服务费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确定中介,且确定的中介必须是在我县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登记的中介。

 2、《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评审(审计)中心的监督下签署合同。

同一个项目,同一个中介只能参加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中的其中一个中介服务。

在我县财政或审计有3个在审项目未完结的,不能参入下一个项目的委托工作。

中介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服务费须经过评审(审计)中心审核,建设单位收到审核意见后,根据评审(审计)中心对服务费审核意见向中介支付。

3、《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3点规定:中介编制预算服务费与编制质量及时效挂钩,具体如下:出现偏差超过±5%以上(不含5%)的,误差每增0.1%,服务费减少1%,误差率高于±8%的不支付服务费。因中介原因未按期完成工作的,每延期一天,服务费总额扣减1%直到扣完该项目的所有服务费

4、《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11点和第七条第(七)款第3点规定,中介预结(决)算审核质量及时效挂钩,具体如下:中介预结(决)算审核误差超过±3%,要按比例扣减服务费,误差率高于±6%的不支付服务费。因中介原因未按期完成工作的,每延期一天,服务费总额扣减1%直到扣完该项目的所有服务费

5、《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3点规定:预结(决)算误差一年累计3次超过±6%,或110%以上、或1偏差金额400万以上(不含400万);清除出我县中介机构库,并列入会同县信用信息网“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我县财政、审计的相关业务。

现将《会同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草案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

附:《会同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结(决)算审核社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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