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6 09:22 信息来源:会同县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按时还清贷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文件(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湘财预[2022]66号)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市县)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二、资助范围
(一)资助对象
1.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就读且遵守校纪校规、无还款违约记录且还款确实有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遵守校纪校规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就读学生。
(二)困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发放分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助学金资助以下几类大学生:
1.贷款学生属于孤儿无经济来源的;
2.贷款学生或直系亲属残疾或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等助学金资助以下几类大学生:
1.贷款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贷款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等助学金资助以下几类大学生:
1.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
2.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同时近二年内不重复享受。
三、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等级,一等助学金资助对象将一次性资助3000元/生;二等助学金资助对象一次性资助2000元/生;三等助学金资助对象一次性资助1000元/生不等。
四、资助实施程序
(一)政策宣传
2022年3月10日前制订和公布工作方案,在会同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并通过会同县学生助学微信群、扶贫工作群等媒介进行宣传。
(二)受理学生申请
3月10日至3月31日,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提出申请,写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情况说明,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报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附件2)。
报送方式:
1、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直接交纸质档。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通过QQ邮箱递交(邮箱:330341870@QQ.COM)。
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三)初定名单,走访调研核实情况
学生申请资料收齐后,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初审名单确定以后,再进行走访调查核实。
(四)评审及公示
7月20日前,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资料资助中心走访核实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通过银行打卡发放资助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为保证资助项目顺利实施,资助资金规范运行,县教育局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小忠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小安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粟小明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太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成员由许琼文、梁厚根组成,具体负责资助项目的业务咨询、指导、评审及资金发放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强化管理
1.服务中心不定期地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开展走访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享受资助政策。
3.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申报地点:会同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县教育局2栋303室)
联系电话:0745-8825302 13517456579
联系人:王太礼
附件:1.《会同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申请书》
2.《会同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申请材料清单》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