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0 15:54 信息来源:会同县教育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按必赢bwin官方网站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会同县教育局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加强信息公开的主要措施、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会同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45-8822452。
2019年,会同县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有序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全年重点公开了教育局工作职能、领导信息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公开了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特别公开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学籍管理、招生、自学考试、民办教育机构申办、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程序,公开了教育局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文件依据,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一)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为确保高质量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成员的会同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了《会同县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和监督,并列入《教育管理制度汇编》,全面规范对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教育局成立了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全面负责信访接待、信息咨询和工作指南的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对挂靠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会同教育网”进行了完善和更新,设立“工作信息”、“互动交流”、“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及时上传公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决策、财务预算、评优评先等重要信息。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共享群”、“会同教育局机关工作群”“ 教育通讯员群”、“教导主任群”、“教育督导群”等内部交流群信息上传、交流的作用,局党组和各股室的重要文件、会议通知、工作布置、督查通报及时上传到群里,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网站和内部交流群的规范管理,严禁发布和传播违法违纪、扰乱视听、影响稳定的虚假有害信息。
按照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本单位在公开形式上做了积极的探索,采取设立公告栏、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整合了会同县教育局网站,成为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子网;注销了“微言会同教育”“会同教育督导”两个维护困难的准僵尸政务微信公众号。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会同县教育局”、“会同新闻网”等网站上将本局教师招聘、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等指导学校工作以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及时公开,重要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公开了教育局工作职能、机构职能,内设股室、局领导介绍、联系方式。公开了2019年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19年会同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会同县2019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财政公开方面,公示了会同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会同县教育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公布了人事招聘相关信息10余条。并公开了会同县教育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此外,在“会同新闻网”、《怀化新闻网》《湖南教育网》等各级主流网站和《怀化日报》《湖南教育》《中国教育报》《新京报》等各级各类报刊发布新闻宣传报道600余条。通过《湖南教育年鉴》《怀化年鉴》《会同年鉴》公开信息50余条。回复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和会同政府网“县长信箱”栏目网贴50件。日均接待上门群众和咨询电话6人次以上,全年达350余人次。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座谈会,公开办理情况14件建议、提案。
本单位2019年度未接到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3 |
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18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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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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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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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8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但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实效性上需要进一步改进。2019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