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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教育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52 信息来源:会同县教育局

会同县教育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教育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41号,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2452,电子邮箱:25039111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秉持着“应公开尽公开”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府信息14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教育评价改革专栏6条、教育信息10条、人事信息8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4条、校园介绍47条、通知公告60积极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和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深刻领会公开办的各项工作提示,不断优化和规范我局栏目的设置,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不断强化我局的平台管理,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我局依据局机关各股室岗位职责具体负责相应的版面,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股室。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教育新闻、教育政策、文件通知、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招生、继续教育等,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及时重点公开相关信息。同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除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外,还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文件、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开政务,对内利用会议和政务公开栏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及局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本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欠缺,对政务公开要求公开栏目不熟悉,不了解;二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观能动性有待加强;三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传播度不够广。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是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是严把录入信息政治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会同县教育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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