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15:57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24〕12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24年7-10月组织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财政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随机抽选3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现将2024年度县本级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3家):县民政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企业(1家):会同县林城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会同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