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11:27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各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3〕8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目标和重点
在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县域统筹推进保护发展等方面探索和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政策机制和法规制度,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定文化自信,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中华千年农耕文明彰显新时代的魅力和风采,重点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留住乡风乡韵乡愁。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2023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选择35个左右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县级市、区,以下统称县区)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申报县区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
根据国家两部门文件精神,我省拟择优评审出2个县区进行推荐。各市选择1个县区参加省级评审。湘西州、溆浦县、汝城县已获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不再参与申报(含湘西州所辖县)。
三、申报流程
(一)市级推荐。各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按申报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区参加评审,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县区应按要求编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由各市财政局、住建局向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行文推荐申报名单,推荐文件、绩效目标表及工作方案(仅电子版)请于3月15日下午5点前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3月16日组织专家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打分。对专家评分排名前两位的县区正式行文推荐参加国家评审。
四、工作要求
各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申报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县区。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申报县区应紧扣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点详见附件),仅报送电子版材料,避免委托专业机构“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等情况,切实减少申报工作相关支出。
联系方式:
1、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周杰
电话:0731-85165083
邮箱:271920412@qq.com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吴立玖
电话:0731-88950270
邮箱:hnczjsc@163.com
附件: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要点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