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0 10:19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
服务费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县自然资源局
组织单位: 会同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 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 录
湖南泰信〔2023〕绩评第46号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
服务费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必赢bwin官方网站关于印发〈会同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10号)、《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等文件精神,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会同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其提供的与本次评价相关的财务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询问、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立项依据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印发<2022年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耕保函〔2022〕5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2022年3月4日视频会议精神,开展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和《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20号),开展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暨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4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和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细化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54号,开展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2021年12月13日,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报送的《关于批复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会自然资函〔2021〕25号),印发《关于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由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实施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项目情况
(1)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2022年9月16日确定湖南地腾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金额116.42万元。2022年10月17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委托合同》,由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会同县2022年度符合实施条件地块(4700亩)耕地恢复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合同金额116.42万元。
(2)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2022年7月14日确定湖南中纬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并发出政府采购编号为会财采计2022-200032号成交通知书,中标金额为49.00万元。2022年7月22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合同书》,由湖南中纬测绘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内业核实、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2021年度变更调查建库工作、通过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省级和国家级全面检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地类细化调查工作。合同金额49.00万元
(3)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2022年3月30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省湘核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合同》,由湖南省湘核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基础资料的收集、国家下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省级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潜力图斑外业补充调查、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建库、省级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数据建库、成果质检与修改完善等技术服务。合同金额63.00万元。
(4)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
① 可研报告的批复情况
2021年12月13日,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报送的《关于批复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印发《关于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批复的主要内容为:
项目建设地点:会同县粟裕公园大门南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布置抗滑桩41根总长389米;修建截排水沟372米,消力池7座;对边坡上方广场填土层进行夯填处理,换填面积702平方米;实施藤立方工程,种植槽长度65米;监测工程包括布置观测站3个、二等位监测点9个等。
项目单位: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担任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390.7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
② 设计的政府采购及合同的签订情况
2022年5月10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书》,委托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2022年6月13日,经评审确定中核大地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金额37.21万元。2022年6月13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与中核大地勘查设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订《地质灾害项目勘查合同》,由中核大地勘查设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承担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任务。
1.项目资金的安排情况
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共安排资金265.63万元,其中
(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0〕22号),下达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00.00万元,明确项目工程施工费239.16万元、技术服务费58.07万元。技术服务费中勘查设计费37.21万元
(2)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预算116.42万元
(3)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预算49.00万元
(4)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预算63.00万元
2.项目资金的实际收入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共收到项目资金208.01万元,其中:
(1)2023年3月1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63.00万元
(2)2022年8月、9月,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费37.21万元
(3)2023年1月19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收到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费58.80万元
(4)2023年1月,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经费49.00万元
3.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共支付项目资金208.01万元,其中:
(1)2023年3月1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支付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费63.00万元
(2)2022年8月、9月,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支付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费37.21万元
(3)2023年1月19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支付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费58.80万元
(4)2023年1月19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支付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经费49.00万元
4、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实际收到项目资金208.01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08.01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绩效评价小组根据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评定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的产出和效果指标
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率≥0%;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农村种植业的发展;合理控制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的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耕地资源和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地质灾害;维护生态平衡;
可持续发展指标:符合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通过开展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分析项目资金的投入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投入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剖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措施进行评价,包括项目评审、执行、验收等是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分析其有效性;
分析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率性,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聚焦度,为项目后续的资金支出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1、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评价小组在完成绩效评价框架的基础上,与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及评分标准、评分表填表说明、基础数据统计表、面访、绩效评价资料清单、绩效评价人员安排。同时对评价小组工作计划、工作分配做了详细的安排。
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前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具体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在征求被评价单位的意见下,向相关人员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工作
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确定用于继续分析和评价的证据,采用变化分析,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对应程度,初步确认评价结果。对初步确定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
4、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对评价基础资料(基础数据表、访谈记录等) 进行分析总结,与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反馈补充相关资料,再次交由评价小组考评分析,提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21〕4号);
6)《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采用了14个子类指标,设计了19个具体指标,对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4、绩效评价方法
(1) 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1)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 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 调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本次评价小组共回收调查问卷30份。
(3) 评分方法
根据以上方法对评价指标采用百分制打分后,对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 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分为:优、 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优≥90 分;90 分>良≥80 分;80 分>中≥60 分;差<60 分。 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和评价结果级别。
本项目采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
本项目评价小组走访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实地通过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收集并验证评价信息资料。根据了解的项目情况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并针对社会公众设计调研问卷,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研。
根据评分标准,决策评价总分 15 分,得 8 分。
1、项目立项(满分 4 分,得 4 分)
(1) 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印发<2022年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耕保函〔2022〕5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2022年3月4日视频会议精神,开展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和《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20号),开展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暨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4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和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细化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54号,开展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2021年12月13日,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报送的《关于批复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会自然资函〔2021〕25号),印发《关于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由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实施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属于项目的前期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2 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2 分。
2.绩效目标(满分 6 分,得 0 分)
(1) 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 3 分,得 0 分
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依评分标准扣 3 分,得 0 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 3 分,得 0 分
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未设置绩效指标。依评分标准扣 3 分,得 0 分。
3、资金投入(满分 5 分,得 4 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 5 分,得 4 分
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3个项目预算不太规范,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了预算;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的预算包含在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预算之内。依评分标准此项扣 1 分,得 4 分。
根据评分标准,过程评价总分 25 分,得 24 分。
1、资金管理(满分 15 分,得 14 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 5 分,得 4 分
根据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金明细账、财务凭证等资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共收到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资金208.01万元,资金到位率78.31%。依据评分标准此项扣 1 分,得 4 分。
(2)预算执行率:满分 5 分,得 5 分
截至2023年8月31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共支付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资金208.0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2、组织实施(满分 10 分,得 10 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较健全,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实施是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 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是否;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
根据评分标准,产出评价总分 35 分,得 35 分。
1、成本指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成本节约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严格按预算执行,成本未超预算。根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10 分。
2、数量指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实际完成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根据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均于2022年底完成,实际完成率100%。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10 分。
3、质量指标(满分 8 分,得 8 分)
质量达标率:满分 8 分,得 8 分
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3个项目均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项目通过了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化市财政局组织的专家的审查,并印发《关于印发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等两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质量达标率100%,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8 分。
4、时效指标(满分 7 分,得 7 分)
完成及时性:满分 7 分,得 7 分
根据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等4个项目,均于2022年底前及时完成。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7 分。
根据评分标准,效益评价总分 25 分,得 25 分。
1、经济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会同县2022年度耕地恢复技术服务、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3个项目的实施,促进农村种植业的发展;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项目的实施合理控制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的成本。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2、社会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的实施,保障耕地资源和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效果明显。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3、生态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的实施,减少地质灾害,维护生态平衡,效果明显。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的实施,符合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明显可持续发展。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5、满意度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组根据方案设计了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向项目实施区受益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回收的份有效问卷的分析,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为100%,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根据评价小组的绩效分析,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2 分(具体如下表),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决策 |
15 分 |
8 分 |
过程 |
25 分 |
24 分 |
产出 |
35 分 |
35 分 |
效益 |
25 分 |
25 分 |
综合绩效 |
100 分 |
92 分 |
未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未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不符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各地区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加快实现本级政策和项目、对下共同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以及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的规定。
规范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定作为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作为年终个人和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部分。财政部门对未编制预算和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项目暂停资金的拨付。
(一)本次评价是依据财政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的,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估人员的判断,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作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本公司及本次评价人员与委托评价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
附件: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怀化市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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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说明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计0.5分; 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计0.5分; ③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计0.5分; ④项目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计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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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0.5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0.5分; 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计1分。1例不符扣0.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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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专项资金设定了绩效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③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有相关性,计1分,否则不得分。 |
0 |
未设置绩效目标,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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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
0 |
未设置绩效指标,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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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5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预算额度按照标准编制、测算依据充分,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计2分,否则不得分。 |
4 |
预算不太规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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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15分) |
资金到位率 |
5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100%计5分,每下降10%(含)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资金到位率78.31%,扣1分 |
预算执行率 |
5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计5分,每下降10%(含)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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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②专账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④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本项5分全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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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计3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合规、完整,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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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②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计1分,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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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35分) |
成本指标(10分) |
成本节约率 |
10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成本的控制情况 |
成本节约率≥0,得10分; 成本节约率<0,绝对值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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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10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建设产出数量的控制情况 |
实际完成率≥100%,得10分; 实际完成率<100%,得分为实际完成率×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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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8分) |
质量达标率 |
8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实际得分为:质量达标率×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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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7分) |
完成及时性 |
7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情况 |
实际完成时间小于计划完成时间,得7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计划完成时间,酌情扣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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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指标 (5分) |
促进农村种植业的发展;合理控制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的成本 |
5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 |
促进农村种植业的发展;合理控制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的成本,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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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5分) |
保障耕地资源和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5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社会效益情况 |
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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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5分) |
减少地质灾害;维护生态平衡 |
5 |
考核会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技术服务费、会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会同县林城镇粟裕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会同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4个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 |
效果明显,得5分,否则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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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符合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
5 |
项目实施对可持续性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振兴乡村工作,维护粮食安全,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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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5分) |
受益群众 满意度 |
5 |
考核项目实施,受益群众的满意度情况 |
受益群众满意率95%以上,得5分;95%-80%,得4分;80%-60%,得2分;60%以下,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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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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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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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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