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8 15:06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级下达我县2020年扶贫资金规模,结合我县今年巩固脱贫工作需要,经研究,本次现下达至你单位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 万元(具体见附件)。
本次下达的资金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会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会政发〔201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复下达的《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会扶领〔2020〕9号)范围内,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归还工程老欠款,不得用于支付项目设计、监理、征地拆迁等费用支出。
同时,请各单位(乡镇)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湘财农〔2017〕83号、《会同县财政扶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会扶领〔2017〕5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各项工作,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会同县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按部门分配计划情况表
2.会同县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按指标分配计划情况表
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分配计划1.8 - 副本 - 副本
会同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年初) - 副本
会同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