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6 20:29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乡镇财政所:
根据中央、省级提前下达我县2020年扶贫资金规模,结合我县今年巩固脱贫工作需要,经研究,现下达至你单位(乡镇)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1-2),请各单位(乡镇)围绕行业扶贫工作任务,抓紧时间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对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
本次下达的资金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会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会政发〔201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复下达的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范围内,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归还工程老欠款,不得用于支付项目设计、监理、征地拆迁等费用支出。
同时,请各单位(乡镇)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湘财农〔2017〕83号)、《会同县财政扶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会扶领〔2017〕5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各项工作,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会同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按部门分配计划表
2.会同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 按指标分配计划表
会同县财政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