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12:03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2022年,我局以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以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目标,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动摇,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谋划部署,并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局党组学法制度化。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利用局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由局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层层落实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行必依法。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进一步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
(三)强化财政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思想基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收集制作法治宣传文件、课件、图片、视频等资料,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等平台推送宪法、民法典及财政部门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有效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同时结合财政工作需求,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积极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法治秩序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范了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确保我局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项目资助、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二是及时足额做好依法治县工作经费保障。我局依法、足额安排经费,将普法宣传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不断加强经费的跟踪管理,保证经费落实,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坚实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研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对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宣传的内容需更科学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系统专业的培训较少,普遍缺乏综合执法所需的业务能力。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平台,大力宣传《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财政管理工作的各项决议,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围绕扫黑除恶、宪法教育、减税降费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二)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督查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自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工作职责、财政依法行政中重点注意事项、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文书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一是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上门授课,为同志们答疑解惑;二是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举办的法律讲座;三是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使干部职工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真正学懂弄通,准确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财政队伍。
五、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全省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县直96个行政事业单位及学校、县属3个政府融资平台和18个乡镇政府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纠。并且财政监督部门成立了5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重点检查了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城市管理中心等3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主要检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自行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公务人员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清查,通过专项检查,对违规发放绩效奖的5个单位报请县纪委进行了通报处理,规范了公务员的津补贴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函,对信访人举报广坪国有林场非税收入问题的再一次进行核查,有关情况按规定进行了回复。三是开展了对乡镇财政“两个安全”的年度检查,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及人员安全。
会同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