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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27 09:34 信息来源:会同县民政局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
    (一)强化政治学习。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有效的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二)强化班子履职。以党建促发展,通过强化政治担当,扛实政治责任,听民声、摸实情、解民忧,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人民”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局领导班子。
    (三)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顺应新时期工作要求的民政队伍,全面改进和提升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大力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强化忠诚担当。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痼疾。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视、巡察、低保专项审计整改等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加强民生保障,完成中心工作
    (一)助力脱贫攻坚,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
    为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1.着力加强“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工作。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在紧盯在保对象的基础上,注重全面做好对脱贫监测人口、低收入困难对象、突发临时性困难对象,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情况摸排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的困难群众及因禁捕退捕而导致家庭困难的上岸渔民,宣传引导按规范程序申请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2.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1月始,将我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396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由363.5元/月、226元/月分别提高至420.2元/月、264.99元/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795.1万元(含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46.2万元);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
    3.积极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残困难人员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了资助;春节期间,为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40.37万元;统筹安排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大力缓解了全县贫困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的家庭困难。
    4.特困供养保障有力。确保特困集中、分散供养对象9600元/年、7200元/年的供养标准只升不降;全面建立特困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制度;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费分别达到2000元/年、3000元/年、5000元/年;全年发放特困供养经费863.9万元、特困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180.3万元。坚持为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保险,有效的解决特困供养对象后顾之忧。
    5.大力开展残疾人救助工作。自1月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由60元/月提高至65元/月。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2.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6.2万元。认真做好与县残联、各乡镇的信息比对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不漏一人,切实保障困难残疾群众基本生活。
    6.着力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加强弃婴收养管理工作。全县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为950元/月/人,全年发放资金86.2万元。自1月始,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发放补贴资金51.2万元。
    (二)革除丧葬陋习,全力推行殡葬制度改革
    1.殡葬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县殡仪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岩头高速出口林城镇东岳司村网形界,分为殡仪馆和公墓区两大区域。建有1栋三层半的综合楼(含餐饮、住宿、办公)、悼念厅1栋(含6个悼念厅)、火化车间1栋、遗物焚烧车间1栋,设停车位128个。购入两套先进环保的捡灰式遗体焚烧炉和1套遗物焚烧炉。公墓区紧靠殡仪馆,一期开发108亩,可建2万个穴位。公墓区建设项目在全县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中分别荣获县级重点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考评第3名。
    2.殡葬制度改革推行情况。为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尚,我局不断加快殡葬改革进度,制定了《会同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方案制度,明确殡葬制度改革的具体时间、组织机构、方案措施;按程序召开了各界人士参加的殡改工作听证会,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县人大备案。成立了会同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了《关于在县城区实行集中治丧的通告》;明确了殡仪馆16名工作人员;于9月11日召开了全县殡改工作动员会。通过出动县城区集中治丧殡改宣传工作流动车、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宣传专场;在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LED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媒介发布殡改工作通知、通告;倡导全县党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集中治丧、实行火化、集中安葬;大力营造县城区集中治丧的文明创建良好氛围。
    3.殡改工作社会效应和成果。县殡仪馆已于9月29日零时起正式启动试运营,有力促进了县城区集中治丧工作开展,杜绝了在县城区街头巷尾搭设灵堂治丧、沿路抛撒纸钱、治丧噪声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治丧成果,殡改工作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较好。
    (三)压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任务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养老服务机构“零感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局高度重视,责任上肩,制定了严格的管控措施。通过组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连片包院,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最严格的责任落实、落实最严格的民政职能、实现最严格的工作目标、执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执行最严格的排查监测、实行最严格的防范要求、执行最严格的情况报送、落实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八项措施,运用“封、防、测、消、通、导”六字要诀,着力加强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管控,确保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实现了“零感染”防控目标,圆满完成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
    2.制定严控措施,实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清零。制定了《会同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及《会同县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清零”工作方案》,紧密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点和性质,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定点隔离点。按照“全面清零”的原则,在全市各县市区中率先采取在县火车站设立“流浪乞讨人员定点救助站”,大力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食品、饮用水供给等保障工作。通过采取“救助关口前置、联合执法、集中收治,有序疏导”等措施办法,实行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圆满完成了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全面清零”的疫情防控目标。
    3.加强物资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大力克服了疫情防控物资紧缺、采购较难的不利因素,积极承担了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办的近100万元的帐篷、防寒服、棉被及其他生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一线值守卡点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为我县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民政力量。
  (四)履行民政职能,推进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1.大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已基本完成地名录典志的编纂任务;大力推进对县城扩容提质后的楼栋门牌规范设置试点工作,积极启动东门社区希望路沿线区域试点,已完成对试点区域内的门牌规范设置;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于10月23日召开了会同县、洪江市、绥宁县三县市边界工作联席会议,成功达成了边界界桩埋设协议,解决了困扰三县市多年来因边界界桩定位悬而未决,导致群众纠纷不断的难题,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精心组织,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备案及修订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了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工作;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治社区规划、民主评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形成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居)、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
    2.不断加大婚姻登记管理力度。努力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严格程序,持证上岗,亮证服务,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完成了我县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为下一步实现全国婚姻登记的大数据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有效的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
    3.积极主动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全年共救助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乞讨人员251人次,救助资金21.1万元。
    4.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于11月5日至6日成功组织举办全县18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243个村(社区)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及工作技巧;了解儿童心理学相关专业内容;掌握心理抚慰、心理疏导等沟通技能;切实提高乡镇儿童督导员及村(社区)儿童主任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5.扎实开展慈善募捐工作。不断加大慈善助学力度,选送4名贫困应届初中毕业生赴扬州商贸旅游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参加“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大力缓解了贫困群众子女就学压力。积极向社会各界发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倡议活动,截至5月29日,共收到社会捐款87.6689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价值38.95425万元。专项募捐的款物均由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筹调配、优先使用”,并将款物使用情况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另接收县烟草公司定向捐赠款11.02万元,分别用于疫情防控和民生工作。
    6.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507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335.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殡仪馆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县财政资金压力。
    7.大力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全面完成《会同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印刷出版工作。争取省财政专项扶贫老区发展资金项目3个,争取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8.提高社会组织管理力度。全县社会组织共108家(不包括备案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湖南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签订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合同,全面开展对本县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孵化活动,共培育8家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提高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9.大力推进“五化民政”创建工作。在人本化方面,加大民生资金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资金,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及附属设施、公墓区一期项目建设;引进了医养结合“民康医养中心”项目。在法治化方面,聘请了法律顾问,不逾法律红线,不触法律底线。在标准化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领域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根据实际研制内部标准,构建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工作队伍。在信息化方面,以电子政务网为依托,以民政专网为平台,积极搭建民政数据信息平台。在社会化方面,切实提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全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充分履行服务职能,发挥社工作用。
    10.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引资2660万元,引进湖南章波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选址为原岩头乡政府院内。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承载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失能失智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治、康复、安置,以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服务需求,提供普惠性的养老服务包。
    三、2021年民政工作计划
    2021年,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着力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用创新的观念谋划民政,用统筹的方法推动民政,用高效的服务落实民政,用群众的满意检验民政。
    总的工作思路:“夯实一个基础,强化两项职能,抓好三个项目,加强四项建设,保障五类对象”。即:“夯实乡镇民政工作基础;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职能,强化婚姻登记服务职能;抓好县殡仪馆骨灰存放楼建设项目,抓好老年福利服务养护楼建设项目,抓好全县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建设,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建设,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保障特困供养对象,保障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对象,保障孤儿和孤残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福利水平,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等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我局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步提高特殊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不断优化规范管理服务,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十四五”会同新篇章,努力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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