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1 09:39 信息来源:会同县民政局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忠实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抢抓机遇,砥砺前行,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抓救助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民生保障
1.积极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截至6月底,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月,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620元/年,超过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标准20元/年。截至6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66.64万元;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51.20万元。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达到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要求。
2.积极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用好用活临时救助政策,通过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性的家庭困难进行临时救助,截至6月底,已为532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31万元。
3.特困供养保障有力。截至6月底,全县有特困供养人员1053人,发放资金441.83万元。
4.社会救助改革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中共会同县委办公室 必赢bwin官方网站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并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结合城乡低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在对城乡低保进行专项治理的同时,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开展摸排和认定。启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工作,推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由“评议为主,核算为辅”向“核算为主,评议为辅”转变。
(二)稳步推进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依法救助,主动施救流浪乞讨人员。半年来共救助180人次,投入资金5.6万余元,遣送流浪救助对象8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汽车站、火车站设置了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引导牌,注明了救助站的地理位置、乘车路线、求助电话,极大便利了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来站求助。二是规范救助标准。制定了安全排查、消防、酷暑、寒冬和春运期间救助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与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受助人员住院治疗协议书,与火车票代售点签订了流浪受助人员返乡购票换票协议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对有自行返乡能力的对象做到当日救助当日离开,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象派专人护送返乡,对患病对象及时送医治疗。三是坚持主动施救。每天派专车携带食物、衣物进行上街主动施助,发现露宿街头、商业广场、车站、码头、桥梁、涵洞和菜市场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现场救助,对流浪精神病人和其他患病人员直接送医治疗,对悲情、卖艺乞讨人员进行劝导。
2.按标准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自1月始将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每项70元/月/人提高至每项75元/月/人。截至6月底,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1.8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9.27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水平稳步提高。截至6月底,全县散居孤儿共60人(无集中供养孤儿),已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费34.9万元;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6人,已发放生活补贴32.8万元;办理弃婴收养5人。
4.全力推进殡葬改革。我县殡葬改革从2020年9月29日零时正式启动。一是火化率逐步上升,绿色殡葬初见成效。半年来已火化遗体163具,同期火化率提高4.2%。坚持以“公益惠民、节地安葬”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努力实现殡葬改革与推动移风易俗、保障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结合。县殡仪馆公墓区已安葬126座,骨灰寄存13格,骨灰池处理5次。二是切实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半年来,共为治丧的丧属节约29.32万元(其中悼念厅直免费用24.43万元,遗体接运费4.8万元,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低保一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费 0.09万元)。县城区及周边殡葬陋习得到有效治理,殡葬改革工作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较好。
5.深入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婚姻观和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我县通过积极向省厅、市局汇报,成功申报为全省20个婚俗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同时通过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努力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现已全面装修、提质升级,达到了“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我县将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努力,使婚事办理中高额彩礼、婚宴大操大办、人情随礼偏重、盲目攀比心理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使采用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民俗婚礼等庄重文明婚礼形式的比例得到显著提高;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6.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及时新增调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充实工作力量。二是思想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工作会,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调度,形成合力,成功迎接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两次专项检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关爱保护活动。五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打击力度。通过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7.慈善募捐、福彩效应成效明显。广泛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社工组织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慈善资源,倡导人人奉献爱心、人人参与慈善,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公益原则,倡导“公益、慈善”福彩文化,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最大效应;截至6月底,已销售福利彩票1080万元,同比增幅45.6%,同比增量330余万元。
(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扎实履行治理职能
1.指导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针对部分村(居)委员会成员辞职等出现的职位空缺现象,及时指导乡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选,确保基层自治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充分发挥“一约四会”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组织对部分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3.大力推进“三个清单”落实。继续将“三个清单”纳入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广泛宣传,确保“三个清单”文件政策的落实落地。
4.完成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组织专家对省厅反馈我县标准地名志中无配图问题的整改落实,已完成标准地名志的实地拍照工作。
5.组织对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悬挂横幅、会议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了解、知晓《地名管理条例》的新修订内容。
6.积极推进“清廉村(社区)”创建。一是对照清廉会同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会同组织部门积极开展“清廉乡村(社区)”示范点的选树创建工作。评选出坪村镇枫木村等50个“清廉乡村(社区)”示范点,占比20.6%。组织开展坪村镇枫木村、林城镇改河社区的清廉乡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二是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将清廉乡村(社区)创建纳入绩效评估及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梳理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已开展党纪条规廉政法律法规学习及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组织开展“清廉家书”活动,讲好家风故事,弘扬优秀家风文化。
7.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大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今年我局加大资金投入,共计投资20万元,高标准建设社工总站和坪村、青朗、金竹3个乡镇社工站及大坪村、漠滨村、竹寨村3个村级社工室,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显著增长,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8.加强革命老区建设。紧紧围绕弘扬革命传统,突出地域特色;擦亮红色品牌,弘扬红色文化的工作方针,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加大对粟裕同志纪念馆、粟裕故居、粟裕公园、粟裕同志纪念碑、贺琼烈士纪念亭、马鞍镇黄土村红军桥、马鞍镇闹溪村红军纪念园、高椅乡雪峰村“微长征”红色文化旅游品牌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将会同县红色资源打造成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的生动教材,进一步完善老区乡村基础设施,规范项目申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四)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已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及其它政策咨询等19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完成2家社会组织预登记,新成立社会组织1家,变更社会组织5家;完成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90家。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清理,未发现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存在中介服务收费现象。三是积极完成政务平台办件信息录入。四是根据《民政部 22 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精神要求,于5月25日起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四个专项行动”的自查自纠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确保民政机构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预判与检查。定期分析研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每月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加大整改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2022年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局机关、民政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对房屋安全开展鉴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培训教育。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有效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四是落实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倡导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性探视,严格落实消毒、测体温和心理疏导等措施,确保“封得住、封的安心”;倡导殡仪馆治丧丧事从简,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体温检测、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查验、口罩佩戴等防控措施;加强城区街面巡逻救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民政重点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坚持核酸检测全覆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一周一次”核酸检测频次,抽检不少于25%的检测要求。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落实民政服务机构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防疫物资充足。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使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使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六)积极推进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认真制定《会同县民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全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实现年度内养老服务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考核达标,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养老服务领域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社会负面反映,未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养老机构内未发生新冠疫情人员感染,无新增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2.周密部署,加强落实。年初,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同意关停宝田侗族苗族乡、青朗侗族苗族乡、若水镇3所敬老院,将院内入住的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统一安置到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县社会福利院(民康医养中心);将该3所敬老院资产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作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同意对金竹镇敬老院、漠滨侗族苗族乡敬老院、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等3所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安装消防灭火系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经关停整合和提质改造后,我县拟保留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院(民康医养中心)、漠滨侗族苗族乡敬老院、金竹镇敬老院共4所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改革,提升供给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敬老院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成建设社区、东门社区具备全托、日托、助餐、助医、助安、助洁、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养老及日间照料中心,打造15分钟内社区养老服务圈。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意将关停的坪村、堡子、马鞍、广坪、连山、高椅6所敬老院和今年准备关停的若水、宝田、青朗3所敬老院作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有效解决辖区内老年人群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我县2022年底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要求。同时以组、团寨为单位, 充分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小组长、志愿者、热心群众等作用,因地制宜,就近配置,开展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叫醒服务”。基本形成县、乡(镇)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为加强我县民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惠民养老、儿童福利和社会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多渠道争取民生重点项目落实落地。
1.会同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养护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在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旁新建养护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栋,总投资2900万元。该项目竣工后,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将基本形成,养老服务床位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更上新的台阶。该项目预计于明年5月可投入使用。
2.会同县殡葬服务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含新建1栋骨灰存放楼、1栋殡葬业务综合楼、1栋悼念厅及公墓区墓碑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该项目完工后,将为我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大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3.会同县民康医养中心建设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专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总投资3160万元。该项目成功实施后,将主要承载我县失能失智老人、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等工作,力争打造成为全市区域性、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的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精准救助,实现年底精准认定对象、精准差额发放救助资金。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救助资金发放,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确保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二)加快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会同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养护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会同县殡葬服务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会同县民康医养中心建设项目”等县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程,科学决策,加强项目日常调度,强化资金保障,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三)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困难残疾人,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精康融合助残“五大爱残助残行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综合基础设施。以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挖掘和宣传婚姻文化,实现与民俗文化、红色文化、慈善文化等融合,联合宣传、司法、农业农村、妇联等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文明进步,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实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
(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引领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社工站作用,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配合协助对低保对象、困境儿童、失业人员、农村留守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开展需求评估,实施救助帮扶;培育或联动志愿服务组织(队伍)参与巡访关爱服务,做到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高龄空巢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保障人群一户一档、专班负责、定期巡访;协助村(社区)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站;联合慈善组织开展物资募集、爱心捐赠等公益活动。广泛发动社会慈善力量,组织开展“99公益日”网络联劝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和“爱心改变命运”慈善助学、慈善助残、“迎新春送温暖”等活动,积极筹集慈善款物。加大福彩发行力度,筹集更多福彩公益金用于民生事业发展。
(五)不断规范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关注上级资金拨付进度,提前统筹谋划,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同,尽快形成有效投资。进一步明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范围和发放方式,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审计巡视、专项整治、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加强资金监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