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达民政部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曹忠平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听取了区划地名处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角度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奋力开创湖南地名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进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要结合本省工作实际,科学拟定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营造宣贯《条例》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学习培训,适时组织开展《条例》的线上线下培训,全面提升全省地名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加快推进省级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和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立和完善本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地名备案和公告等相关制度。三是扎实做好重点工作。要加强部门工作对接,稳妥做好相关职能移交衔接工作,确保相关地名管理工作不断档、不停顿。做好我省修订相关法规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等工作。重点做好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以及标志设置等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和地名管理能力建设。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地方按《条例》要求落实地名管理的人、财、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