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2 15:41 信息来源:会同县司法局
会同县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
经核实,以下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遗失,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的规定,原《行政执法证》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原执法证号 |
状态 |
1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延松 |
18130899044 |
作废 |
2 |
县农业农村局 |
唐伟畯 |
18130819016 |
作废 |
3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唐前诚 |
18130830065 |
作废 |
4 |
连山乡人民政府 |
于海平 |
18130897506 |
作废 |
会同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