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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7-25 19:34 信息来源:会同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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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自然资罚决字〔2024〕4号

  宋*,男、侗族、住 址:会同县林城镇大桥村三组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20日对建房非法占地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4月12日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会同县林城镇造纸厂安置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20平方米。土地坐落:会同县林城镇造纸厂安置区,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其它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其它商服用地40年。当事人2013年8月在会同县林城镇造纸厂安置区动工建房,2014年7月建成一栋六层砖混结构商住楼,2024年4月29日《会同县规划勘测设计院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报告》核实:建房占用121.8平方米土地,超审批建筑面积130.8平方米。2024年6月26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出具土地权属审查意见,该房屋超出原发证用地面积占用国有土地1.8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2004版)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超审批建筑面积130.8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十三条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未按照规划规定条件进行建设。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
  2.现场勘验照片2张。
3  .浙江省绍兴正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5日出具的《宋**、周**、唐**私宅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报告编号:ZHJG202200024。复印件一份。
  4.大桥村造纸厂门旁拆迁安置户宅基地分配协议及承诺复印件一份。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土地权属审查意见书。
  7.住宅楼建筑现状图一张。
  8.楼层面积对照表一份。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一份。
  自然资源局已于2024年7月2日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会自然资罚告字〔2024〕4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会自然资罚听告字〔2024〕4号。你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自然资源局认定你已自动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审批建筑面积130.8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8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委托会同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管理。
  2.对非法占用的1.8平方米国有土地并处以30元/㎡罚款,计伍拾肆元整(54元)。
  3.对当事人超审批建筑面积130.8平方米,处工程造价7.5%的罚款,计130.8㎡*700元*7.5%=6867(元),人民币陆仟捌佰陆拾柒圆整(6867元)。
以上两项款合计:54+6867=6921(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会同支行—会同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账号:1914011629200016640)。逾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自然资源局将依法申请会同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甄林军  蒋有平
电  话:0745-8822368
地  址:会同县西区林城大道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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