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0 15:56 信息来源: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会同县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怀化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道路运输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渡)船等“三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坚决杜绝公路、铁路、和水上等领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扫除监管盲区,推动行业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推进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约谈、公开曝光、取消经营资质(格)或限制性经营、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或限入、从重处罚等措施予以惩戒,并可引导市场慎重选择其相关服务,持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三)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针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和突发性特征,摸清风险底数,实施动态监测、强化跟踪管控,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防范化解到位。
2.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辨识、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汲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与防范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和安全防范。及时认真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的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
(四)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加快推进科技治超步伐
加快推进全县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覆盖全县的治超联网管理云平台,并实现与公安部门的联网互通。完成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年度计划任务,大力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逐步完善跨部门处罚协作机制,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对一年内发生违法超限运输三次以上的车辆,依法吊销车辆营运证。 (责任单位: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公安局交管中心)
2.完善“两客一危”智能监管
优化“两客”智能监管系统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报警指标的科学性及准确性,对准确度符合要求的指标及时纳入考核,实现闭环管理;完善系统应用功能,优化软件功能,完善统计报表,改善系统易用性及稳定性;进一步优化系统闭环管理流程,制定完善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和《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规程》,部署安排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现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提升公路安全防护能力
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回头看”,对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2022年基本完成县道、乡道及通客线路上村道安保设施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对全县国省干线安防设施的“回头看”,查漏补缺,对存在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既有安防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开展对全县普通国省道公路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点段,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对账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4.实现在建公路项目施工重大安全风险点智能化监管
采用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对“隧道作业、架桥机、挂篮悬臂浇筑、高边坡”等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关键数据自动采集和在线监管,统一数据标准,制定监管清单,建立管理制度,实现重大安全风险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痕迹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管体系,在全县在建公路项目中推广使用。(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5.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地界外”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漂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对铁路部门在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涉及地方管理权限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加快铁路安全通道建设。铁路运输企业根据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因地制宜建设好天桥、涵洞等穿越铁路的安全通道。在管好铁路道口安全通行秩序的同时,有计划地对既有铁路平交道口实施立交改造,改造工程投资以及后续管理、维护等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深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充分发挥护路联防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加强护路联防工作措施,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推进铁路沿线护路联防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发生影响铁路安全的重特大案(事)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铁派所、县铁护办、铁路沿线各乡镇)
6.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渡运等水上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督促严格执行客渡船“六不发航”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强化非法载客行为整治,交通部门加强巡航,严厉打击货船非法载客行为;乡镇政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农用船舶监管,做好乡镇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的源头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各乡镇)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二是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支持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
3.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应急管理融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5.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6.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多种形式开展交通运输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交通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细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县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分析和梳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年12月,系统各部门分别对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粟武军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及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和系统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负责行动日常工作。杨曙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要将整治行动与当前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点促面,点面结合,确保工作不断不乱、相互促进融合。各级各部门根据县局的方案制定集中整治实施具体方案,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并落实见效。要建立整治工作进度表,动态掌握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定期分批揭露长期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企业和个人,形成整治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