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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45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怀化市会同县将军北路会同县职业中专学校西北侧约260米,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37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秉持着“应公开尽公开”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人事信息5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38条涉农补贴14条,积极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和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聚焦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努力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准确、及时、完整地公开各类法定公开信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感和参与感。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专项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干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保障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

我局深刻领会公开办的各项工作提示,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按照要求梳理优化部门信息目录,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不断强化我局的平台管理,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由局长亲任三级审核员,分管副局长任二级审核员,严把关。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前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所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避免因公开不当引发舆情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质量不理想。全局的核心信息动态公开管理机制落实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分类不规范、内容不全,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新要求。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相关措施,及时改进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核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的立、改、废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广工作;二是提升网站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网站栏目更新时效性,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编辑和更新,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不逾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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