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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林城镇吉秀村存栏6000头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函

发布时间:2024-12-02 11:22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水保备函〔2024〕02号

关于会同县林城镇吉秀村存栏6000头母猪场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函

会同县天竣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会同县林城镇吉秀村存栏6000头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会同县林城镇吉秀村存栏6000头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会同县林城镇吉秀村存栏6000头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备案资料收悉。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湘水发〔2018〕16号)规定,现予以备案。

会同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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