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水利局 > 通知公告

会同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水利部门)

发布时间:2025-03-20 10:52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同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水利部门)

反馈问题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水利部门对河道违规采砂疏于监管,导致盗采盗挖、侵占河湖岸线问题长期存在;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考核不严不实,监督不力,致使部分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坚持对标对表、精准整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制定科学、精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主体、整改验收单位,确保全面整改、销号到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措施

1、切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3〕76号)《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怀化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加大违规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及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水利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建立部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应机制。落实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强化联合执法力度;通过生态流量监管系统平台进行监管,并不定期到现场开展生态流量督查。

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建立了《会同县水利局推动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和《关于建立清水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工作机制》。

2.落实了沅江会同段、渠水、巫水会同段和会同河、若水溪、广坪河等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

3.制定了《会同县关于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会同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会同县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定期开展了河道巡查行动。

4.加强了全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并不定期到现场开展生态流量督查,通过生态流量监管系统平台进行监管,全县39个小水电12个月生态流量监管均为合格。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验收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3月31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856777邮箱:53803712@qq.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