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3 00: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职能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水行政执法、农村小水电安全运行管理、防汛抗旱、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小型农田水利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和管理等职责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有6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下设二级机构5个,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电建设管理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物资站(自收自支)。本单位编制 35人,在职人数32人,全额拨款35人,退休29人。在职人员在编制控制数内。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12.82万元,本年支出2092.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91万元。上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收入1362.76万元,上年支出1362.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决算数据对比,收入增加了850.06万元,支出增加了730.1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收入221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1.25万元,其他收入641.5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支出2092.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8万元,占总支出的6.23%;节能环保支出818.04万元,占总支出的39.09%;农林水(扶贫)支出1144.39万元,占总支出的54.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71.25万元,支出1451.35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2.76万元,支出1362.7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了208.49万元,支出增加了88.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1.35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2.76万元相比,支出减少88.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45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6.54万元,占总支出的28.7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22万元,占总支出的5.67%,项目支出952.59万元,占总支出的65.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6.54万元,占总支出的83.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22万元,占总支出的16.4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9.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4.28万元。
与年初预算11.50万元相比,“三公” 经费支出总额减少1.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1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7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接待项目次数减少,进一步加大压缩力度。
与上年度决算7.67万元相比,“三公”经费总额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时期,下基层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33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106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组织实施了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2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74处,农村安全饮水分散工程25处、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基层体系建设、五小水利建设84处等项目。各项措施完成具体内容为:沙溪大坪江河道整治项目600万元;洒溪民主段大坪头河道整治项目300万元;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在全县范围已铺开80%;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基层体系建设项目完成180万元;五小水利建设完成9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2.22万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5.23万元相比,减少3.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