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10:50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同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承担着全县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开发和利用、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行政审批服务、水行政执法、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指导农村小水电安全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有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股、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库移民股)。下设二级机构3个: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组织部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实有8名;核定事业编制25名(含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名),实有25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会同县水利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会同县水利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数3927.7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3.7千元,非税收入拨款784千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06千元,增长1.47%。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千元。收入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社保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数3927.7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7.7千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06千元,增长1.47%;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744.7千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06千元,增加7.65%;公用经费399千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784千元,比上年减少78千元,减少9.04%。支出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社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3.7千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143.7千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84千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本级特定行政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非税征收成本160千元,河长制工作经费128千元,小型水库安全管护员工资132千元,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与维护经费260千元,拆除退出类小水电站前期费用24千元,经常性补助80千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会同县水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千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千元),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3千元,主要是压缩接待费、减少公车出行。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399千元,其中:办公费30千元、印刷费10千元、水费10千元,电费40千元,邮电费 10千元,差旅费60千元、维修(护)费4千元,会议费5千元、培训费10千元,公务接待费35千元,劳务费20千元,工会经费40千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35千元,其他交通费用5千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0千元,党建经费35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千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办公用房使用的是本单位自建办公用房,面积为802.74个平方米,本单位无新增资产。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27.7千元,其中,基本支出3143.7千元,项目支出784千元。目标任务:1.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2.保障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3.保障河长制、水旱灾害防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各项水利工作顺利开展。
2022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