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7 08:23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为进一步摸清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加快盘活利用用,规范国有资产自用、共享、出租、处置等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处置与管理改盘活工作方案》,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1354”工程,主动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加快推进水利国有“三资”清查与处置,充分发挥国有“三资”效益、效率,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为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水利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防止水利国有资产资源流失。通过用好水利资源,盘活水利存量资产,加强水利资源利用。科学合理提升河砂产能,加快制定新一轮县管河道采砂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应审尽审、应批尽批。进一步推广“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平台公司特许经营”的统一开采管理模式,有效避免市场混乱和税收流失。针对到期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开展闲置许可水量清查核减工作,开展应缴但未缴水资源费核查补缴工作。有序探索水利工程资产盘活处置工作。
三、盘活措施
1. 资产:对于闲置的办公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通过租赁、拍卖等方式进行盘活。对于房屋等固定资产,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进行盘活。对于水利工程、水资源等无形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进行盘活。
2. 资金: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对水利事业的投入。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3. 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组织实施
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资”盘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三资”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3.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三资”盘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 增加资金收入。通过加强财务管理、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式,增加资金收入,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等方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