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12 00:00 信息来源:
本年报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11日止。
一、概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运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领导,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小华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我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精心编制目录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3、强化相关配套措施。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会同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深化公开的重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规范运作、稳步推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对外公开了本局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努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深入学习宣传。通过会议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公开氛围,使广大干部了解《条例》施行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生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项,其中政务栏公开6条,政府门户网公开6条。主动公开信息数14条,占信息总量的100%。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社会人士通过“会同政府网”网站的“水利局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水利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行业报纸及信息刊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会同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会同县水利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会同县水利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会同县水利局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如公众网站的互动性还不够强,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公开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公众网站建设,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围绕“民生水利”,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