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水利局 > 信息公开年报

会同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08:29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同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现公布会同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水利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水利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会同县水利局门户网站(//www.uspayweb.com/huitong/c117856/list2020.s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会同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745-8823072,电子邮53134199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会同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重点围绕发挥政策公开的功能作用、提高公开质效等方面开展工作,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其中县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类信息89条;“人事信息”栏发布信息9条,“规划计划”栏发布信息5条,“财政信息”栏发布信息2条,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聚焦在防灾减灾水利发展、行政许可事项等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条例》,准确界定申请人申请信息类型,对依法可公开的积极主动向申请人予以公开,对依法属于保密信息、申请的水利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属于水利信息公开范围等情形的依法向申请人做好当面答复解答工作。建立县水利局网站联络员联系方式。在收到水利信息公开申请第一时间向联络员进行电话提醒,及时处理答复。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24年,我县收到水利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水利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印发了《会同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的指导意见》,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常态化监管水利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公开内容的合规性。同时,严格账号和密码的管理使用,保障网站的安全性。

(四)水利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紧密围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我中心工作,加强网站内容高质量推送。2024年,我局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政务公开的需求,不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整合我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和公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主动公开水利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三、收到和处理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水利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尚显不足,二是信息公开业务素质还需提升,三是公开内容审核仍需加强。

  针对不足,我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工作改进。一是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主动联系申请人,了解真实诉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