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6 17:36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业局
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紧扣会同经济发展大局,着力强化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林。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组织基础。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仔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民主决策、集体决策能力,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二是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局法制股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三是及时调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抓好具体业务领域和管理对象的普法工作,统筹推进全局林业普法依法治林工作。五是适时指导各股室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学习提升,筑牢理论基础。一是以学习《森林法》《行政处罚法》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律教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订阅《绿色时报》《林业与生态》等法律和业务报刊,加强日常学习,增强法治理念。二是积极参加了县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三是举办学习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80人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做到逐条学习法律原文,提高班子依法治林能力和执法人员的法律应用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内部业务与外部挂帮相结合,采取定点宣传、宣传车播放音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全县各乡镇、林区、行政村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普治兼顾,整体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大力推进法律宣传活动。结合林业部门实际,以开展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为主,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提高全民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10万余份,出动车辆宣传200余台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小册子2000余份,张贴2023年县林长令5200份,发放各类宣传单1万余份。加强火源管控和督查,组成6个督查组,对18个乡镇和重点防火单位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清明、中秋、国庆期间的隐患点排查、值班值守以及进山卡口设卡检查情况。集中开展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排查70处火灾隐患,全部进行登记备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成立会同县森林防灭火专业救援大队,在广坪国有林场、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3月15日和9月28日,组织18个乡镇的森林防火队伍开展“以水灭火”技能大比武暨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三是抓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植物检疫日、爱鸟周、“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和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林业科技知识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爱林、护林的意识,营造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强化措施落实,筑牢工作基础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实行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执法过程中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普法培训班,提高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三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普法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学分达标率、合格率均为100%。
2.强化执法工作开展。一是强化检疫执法,坚决打击违反森林植物检疫的违规调运行为。对910立方米松木及其制品、108个电光缆盘、11个松木加工厂取样样品进行镜检,未发现松材线虫。设立沙溪、金子岩、高椅、漠滨、连山等5个松木临时检疫检查点,全面清查登记已调入松木,强化疫病的封锁查堵和清查。二是强化林政执法。开展林木采伐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林木采伐区23个,未发现违法采伐问题。协助县森林公安局及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林业技术鉴定71起,鉴定采信率100%。严查涉林违法案件,对1件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生态赔偿工作进行销结案,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5起,已办结45起,其中滥伐林木案20起、盗伐林木案1起、擅自在野外用火案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7起,移送森林公安2起,罚没款42万余元,恢复林地植树造林6000余株。三是强化种苗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对全县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生产的苗木进行全面普查登记,严肃查处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两证一签”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促进林木种苗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强化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行为。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2024清风行动”,检查1处人工繁育场所、26个交易场所、67家宾馆饭店、16家渔具店、5家寄递企业,查办违法案件15起,查获违法人员15人,收缴非法工具146件,罚款0.3万元。五是强化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做好了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2024年度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中,我县案卷排名全省前列,得到省局肯定和表扬。
3.强化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报备、发布、定期清理等工作。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实现林业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的作用,严格按照《档案法》要求,各股室对档案进行规范归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档备查。三是规范行政复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林业法律工作,使我局法律援助得到了保障。同时,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参加涉林行政诉讼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2023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为0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下达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数为0件;尚未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答复职责的案件为0件;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而未出庭为0人。
4.强化公开透明。一是坚持简政放权。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森林法实施为基准,对调整审批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修改并公开,对未保留的原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停止审批。继续推动关联、相近的审批事项环节下放基层,优化审批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二是坚持公开透明。认真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执行惠林政策、重大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三是坚持有信必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推进依法逐级上访,完善了本年度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坚持把“保稳定”作为立足点,扎实开展山林争议排查,查找隐性的纠纷争议,重点排查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山林权属争议,及时处理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引导信访对象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切实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矛盾。同时,注重协商调解、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山林权属争议多渠道力争将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全年共调处山林权属纠纷50起,明晰山林争议面积175.4亩;共收到信访件40件,已办结38件, 2件正在办理中;处理网上舆情投诉13件。开展“三源共治”、反电诈、综治民调、禁毒等工作,全力维护林区稳定和谐。四是坚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监管服务前置、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加大了使用林地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力度。对民生工程和县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做到事前加强服务引导、事中开设“绿色通道”、事后做好跟踪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法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缺乏主动学法的热情和意识,学法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心态,学法态度不够认真,认识不够深入。个别干部仍习惯于依靠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学法用法水平不高。
(二)执法水平不高。“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政务服务需进一步改革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将法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了普法、执法等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根据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质。坚持将学法作为“第一议题”的主要内容,并按要求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法治观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身及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行使职能和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促进林业法治建设。建立“林长+警长”生态警务工作机制。建成会同县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林长+警长”生态警务工作机制,将全县划分为5个“生态警区”,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县级警长,森林公安派出所(无森林公安派出所的由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警长,村级警长依托“一村一辅警”赋能赋职,县林长办设立生态警务工作联络室,在森林公安局、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18个乡镇林长办建成“林长+警长”生态警务工作办公室,230个村建立生态警务站,加大司法护航林长制力度。制定《会同县林业生态保护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对提供线索或举报乱侵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林区非法野外用火或引发森林火灾以及其他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报人员,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四)强化组织监督,确保责任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定期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加强层级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法制审查。推进两法衔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动,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
四、2025年工作要点
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贯穿在工作的始终,重点加强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地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法制宣传工作,采取法治宣传展板、召开法治宣传培训会议、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短片等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努力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不断调整充实法治队伍,强化学习充电,执法练兵,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宣在线的线上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行政能力。
(三)加强专项治理,提高执法水平。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认真核实森林督查图斑,严肃查处林地、林木案件,确保森林督查案件达到“四个100%”。二是认真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三是认真开展检疫执法,不定期的开展检疫检查、宣传,严肃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的违规调运行为。四是认真开展种苗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两证一签”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会同县林业局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