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5 08:20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业局
关于开展会同县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数申报
(一)时间节点
全县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全县事业单位高级、中级评审职数(含基卫高和基教高职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24日至30日(周末除外)。
(二)申报材料
1.特殊情况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
(1)特殊情况指的是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需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的:
①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来湘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②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文艺等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创新类急需紧缺人才。
③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④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人才梯队,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对使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取得职称的专技人才,事业单位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2)申报职数材料要求
将《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事业单位特殊情况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到县人社局专技股:
①《 年度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年度事业单位特殊情况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表格样式见附件2)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
②《2024年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情况公示说明》(见附件3)纸质档1份;
③《怀化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需将上半年所有异动体现在一张表上)及对应的《岗位异动聘用审核表》1份。注意需县人社局事管股盖章(落款7月份);
④专项报告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
2.有空缺岗位单位的职数申报
将《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在单位公示(高、中级须分开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到县人社局专技股:
(1)《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表格样式见附件2)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
(2)《2024年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情况公示说明》(表格样式见附件3)纸质档1份;
(3)《怀化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需将上半年所有异动体现在一张表上)及对应的《岗位异动聘用审核表》1份。注意需县人社局事管股盖章(落款7月份)。
(三)注意事项
1.表格中的单位名称务必写“怀化市”+单位全称(以湖南省开头的名称和企业除外);
2.表格中填报人、复核人、批准人均须手写签名;
3.所有需要盖公章的地方都盖行政章。
二、评审材料申报审核流程
(一)畅通申报渠道。职称评审实行告知承诺制,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下称《评审表》)(表格样式见附件4)“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1.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服务机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
2.事业单位专技人才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佐证材料,由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3.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申报参评职称。
(二)个人申报。2024年度个人职称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资格审查纸质材料和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1)。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三)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评审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审核属实后,相关审核人员须在专技人员申报纸质材料中逐页签“属实”并签审核人员姓名及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会同县2024年度 单位申报花名册》(表格样式见附件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表格样式见附件6)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推荐报送。
3.用人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经审核和公示程序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完成“单位推荐上报”工作。用人单位通知主管部门登陆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完成“上级单位审核”工作。线上审核务必在报送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前完成。
(四)报送材料
用人单位报送以下纸质申报材料到县人社局专技股:
1.按要求装订的个人资格审查纸质材料和业绩评审纸质材料(用牛皮档案袋装好);
2.纪检出具的有无违纪行为的证明(主要证明目前是否在被调查立案期间,是否在记过及以上处分影响期);
3.《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表格样式见附件2)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
4.《参评人员花名册》(表格样式见附件5)纸质档1份(A3纸打印)及电子档。
(五)时间节点
1.全县事业、企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提交时间为8月19至8月27日(周末除外)。初任初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2024年县直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初次认定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周末除外)。
(六)注意事项
1.表格中的单位名称务必写“怀化市”+单位全称(以湖南省开头的名称和企业除外);
2.务必使用通知附件中的表格进行填报;在填写表格时不得随意改变表格项目及格式,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3.个人线上申报时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的扫描件应内容清晰可见;
4.所有需要盖公章的地方都盖行政章。
三、几点要求
1.事业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及聘用的不得进行职称申报。
2.各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及时将通知及相关文件传达到下属事、企业单位。
3.各用人单位应将本通知在单位内进行传达,务必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职数申报和职称评审材料的初审工作。
4.各单位应学习线上操作相关要求,务必有专人负责在单位网厅进行规范操作,同时指导参评人员在线上进行申报。
5.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党校教师系列、群文系列、政工系列、律师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的除外)。2024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申报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7.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若违反相关纪律,分类责任追究如下:
(1)申报人责任追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2)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网厅操作细则
2.职数申报相关表格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