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8 00:00 信息来源:
第一部分 会同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及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及各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县统计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准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会同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会同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79.05万元,本年收入344.44万元,本年支出39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99万元。
二、我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79.05万元,本年收入344.44万元,本年支出39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99万元。
三、我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开展学教活动以来,纠“四风”、治陋习,严控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86及人数63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3.7万元,其中服务采购支出2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