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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0:57 信息来源:会同县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林城镇改河社区南正街21号,邮编:418300,电话:88228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通过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机构设置4条,文件通知9条,数据发布11条,其他工作信息7条,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0篇,累计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一起依申请公开信息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和市统计局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股室的职能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会同县统计局政府门户网发布,由会同县政府统一管理运行,继续加强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统计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谨,还有信息格式错误的情况。二是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滞后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深化,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信息专干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和责任心教育,强化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人人关心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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