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07 10:01
信息来源: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会同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旅资源〔2024〕153号)和《关于成立湖南省旅游资源普查联动配合机制的通知》(湘文旅资源〔2024〕154号)和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文旅广体〔2024〕10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会同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
普查范围是我县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各种事物及现象。
根据《湖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DB43/T2850-2023),主要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红色旅游九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二、普查范围
全县18个乡镇
三、时间及任务安排
全县普查时间自2024年12月开始,计划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为四个工作阶段: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31日)
主要任务:
1.2024年12月底,成立县、乡两级联动配合机制。
2.2025年1月上旬,召开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
3.2025年1月底,配合外业普查单位开展资源单体预名录登记工作,按市旅游资源普查联动配合机制工作方案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配合做好“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湘资源新发现宣传活动及系列宣传造势工作。
(二)资源调查阶段(2025年2月1日--6月30日)
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普查,外业普查单位按要求完成普查内外业基础工作,按要求填报资源调查表,按照规定时间逐级开展资源单体评价,各乡镇、有关单位配合开展实地调查。
2.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湘资源新发现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创新手段,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新的旅游资源、探索新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并进行宣传推介。
3.完成全县旅游资源外业调查、成果汇总,报送市级联动配合机制办公室。
(三)成果编制阶段(2025年7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
编制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普查报告(含附图和资源名录)。
(四)成果展示运用阶段(2025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主要任务:召开总结大会,发布、宣传推广普查工作成果和专题研究成果等。
四、责任分工
(一)会同县文旅广体局
1.成立相应的联动配合机制,协助、配合外业普查单位收集整理本县旅游资源相关资料,参与编制本地旅游资源预目录并组织核查。
2.协助、配合外业普查单位开展全面普查,外业普查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源调查表并进行评价。
3.参与编制县级普查成果,组织县级成果的核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
1.协助、配合外业普查单位按要求收集整理本地区旅游资源相关资料。
2.配合外业普查单位开展实地普查,参与对我县资源的验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旅游资源普查联动配合机制,组建专门工作队伍,细化工作任务,全力配合抓好资源普查落地工作,并推动普查成果的宣传推介、保护利用。请各相关单位和乡镇于1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负责专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专干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3);各相关单位于1月10日前报送资料收集清单内容(附件4);各乡镇于1月16日前报送旅游资源预目录(附件5)及相关资料。资料报送邮箱地址445723905@qq.com。
(二)强化技术保障。县乡两级协同联动,协助、配合技术总包单位、外业普查单位开展普查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在省级统筹承担普查经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视情增加经费投入,主要用于文旅资源新发现的宣传推广、县级成果编制和成果推动转化、配合外业单位资源调查等开支。
(四)强化依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普查的有关标准要求,普查机关和人员要如实填报资源信息,不得虚报伪造数据,对在普查中所获悉的涉密资料和信息,应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五)强化宣传应用。按省、市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湘四水·相约湖南”湖湘资源新发现及系列宣传活动,挖掘、推介新的旅游资源。坚持“普查是手段,保护利用是目的”的理念。对普查出的旅游资源进行深入评析,加快优质旅游资源向高质量旅游产品的转变,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对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全面推进旅游资源高效利用、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