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6 08:1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会同河会同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邮编:418300
联系电话:0745-8850589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
项目名称 |
湖南省会同河会同县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坪村镇铺坪溪段、坪村镇新屋村段、堡子镇中心村段、金竹镇大溪村段 |
建设单位 |
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坪村镇铺坪溪段、坪村镇新屋村段、堡子镇中心村段、金竹镇大溪村段,河道治理采取分段治理方式,综合治理河长5.1㎞,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17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坡护岸、清淤清障、新建下河踏步10处、疏浚河道1㎞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砼施工废水、初期雨水及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砼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进场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等,不外排;施工期间产生的初期雨水利用导流沟导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旱厕、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施肥。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做到工地围挡、裸土及物料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切运输“6个100%+2”的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扬尘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对反铲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措施;同时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有效控制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4.落实各项固废收集处置措施。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可回收再利用,碎石块、废石料、水泥块及混凝土残渣等,可以在施工附企的建设中综合利用,其余建筑垃圾、沉淀池泥沙及清障疏浚挖的底泥经收集后运至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及托运处理;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出现“滴、洒、漏”现象。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进行清理,并进行绿化和复耕。 6.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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