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9 08: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同旭色母造粒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邮编:418300
联系电话:0745-8850589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
项目名称 |
湖南同旭色母造粒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3栋厂房1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同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3栋厂房1楼,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2700㎡,主要建设5条色母造粒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配套新建相关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以及抹布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接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会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抹布清洗废水在厂内利用收集桶收集,经“重金属沉淀剂中和”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人工转运,再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二者需从严执行,最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接入工业园污水管网。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以及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9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挤出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4中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经通风设施、排风扇等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车间内无组织废气经通风设施、排风扇等处理后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定期维护,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边界噪声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无腐蚀性,单独收集、单独贮存,定时收集起来用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密封贮存,统一贮存于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边角料破碎后外售处置。在车间东南侧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采用独立密闭隔间的结构,地面硬化、一般防渗。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染料包装袋、废水沉淀泥渣、设备清洁废料等在贮存库暂存,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并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