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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03 09: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守护蓝天碧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会同”,加大投入,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了我县生态环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牵头调整了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并在生环分局设办公室,明确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生环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印发了《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制度》和《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等系列文件,制定了《会同县污染防治攻坚2020年度工作方案》、《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形成了领导重视、相关协同部门共抓共建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城区道路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县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完成了《会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县县城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编制发布工作;基本完成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2020年1-12月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为 27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34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20%;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49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1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优良率达96.72%,比2019年提高1.92个百分点。

(三)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攻坚战

投入资金419万元,实施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提质和雨污分流工程,已于今年6月完工并投入运行;先后投入600余万元,完善了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投入10万元修复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围栏和标识牌,每周对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一次,确保县级饮用水源地安全;投入50余万元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坪村大冲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消除了污染隐患;扎实开展禁捕退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全面完成了渠水、巫水、托口水电站会同库区网箱退养拆除;有序推进全县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了23个乡镇级和9个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监测、划分和评审工作,并获市人民政府批复。

2020年我县地表水水质共监测4个断面,断面水质与去年相比持平,水质全部达标,均达到II类,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四)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总目标,通过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区风险防控和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在确保电解锰渣渣场历史遗留污染风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突出风险管控、提升准入门槛、保障治理成效、提升环境质量。

2020年全县土壤质量状况稳定,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五)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和初报核查工作,编制完成了技术及数据分析报告,完善了普查档案。

(六)优化服务质量,严格项目审批

积极参与县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把好项目环保准入关。截至目前,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44个,其中市级审批15个,如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1×12500KVA(2#)高碳铬铁矿热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等;县级审批29个,如会同金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油茶籽加工项目、会同县鸿旺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新型玻璃复合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等,完成登记表备案42个。目前金子岩乡元贞村20000头生猪育肥场等5个个大型牲猪养殖建设项目、屠宰场整体搬迁和7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正在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七)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7月31日前我局已全面完成全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比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了2个月。共完成全县91个行业相关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32家,其中完成金色生物科技、县人民医院等已发证企业29家,会同县大田机制木炭厂整改类未发证企业3家,普园页岩机砖厂、中钰冶炼等重点管理企业13家,龙岭建材、博丰源花纸等简化管理企业19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备案110家。

(八)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今年我局针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偷排偷放、危废储运等违法行为,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不定时对全县的工业企业、个体经营等进行现场监察执法,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处罚款6家,收缴罚款共计12.14万元, 下达责令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5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利用红网、“12369”等举报平台,对群众所反映的环境污染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6起,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九)主动作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会同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会同河河水污染问题的建议”。收到该建议后,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该建议办理,与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第一时间与建议人见面交流,准确了解和把握代表建议的目的和要求。多次与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事物中心等单位衔接,并组织办理人员到现场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获得第一手的信息,保证了答复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同时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完毕,建议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党的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自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大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持续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组建驻村工作队2个,选派驻村干部4人,安排结对帮扶干部职工23人,实现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自查自纠、作风督查,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更上一层楼,确保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生态环保铁军。

四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2020年我县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污染防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扬尘较多,导致2020年空气质量状况还存在轻度污染天数。二是部门配合有待加强。相关部门对《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认识模糊,职责不清,对城区扬尘、焚烧香烛、烟花爆竹燃放、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治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投诉依然存在。三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环保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主动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大打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扎实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建议办理质量好、实效好,代表反馈意见好。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效果。

(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和人员力量,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四)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

完成县级“三线一单”成果编制;稳步推进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实行对持证单位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现场检查和市场监管、环保联动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禁止超量和无证排污。

(五)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格局

制定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定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职能和议事规则,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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