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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04 10:30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是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主管: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牵头、承担会同县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县域考核工作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作。
(七)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九)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股、法制宣传股(信息中心)、污染防治股(辐射危废管理股、减排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2261.8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261.86万元,增长141.07%,主要是因为上级环保项目的增加。          
    2019年度支出总计1144.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78.96万元,增长18.53%,主要是因为上级环保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6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8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32万元,占38.81%;项目支出700.44万元,占61.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61.89万元,2018年相比,增加1324.83万元,增长58.57%,主要是因为上级环保项目的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44.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0.16万元,增长15.74%,主要是因为上级环保项目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180.16万元,增长15.74%,主要是因为上级环保项目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万元,占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2万元,占3.70%;节能环保支出1083.59万元,占94.66%;农林水支出6.84万元,占0.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8%;日常公用经费13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0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万元,减少37.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4万元,减少25.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由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组成。其中:
    1、全年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批次、来宾211人次。 公务接待费2.05万元。
    3、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由于年初预算安排及有目的进行了预算调整,有效的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强化宣传,提高社会环保氛围
2019年6月5日上午,我局与县法院共同在县民族影剧院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了环保宣传展板、悬挂环境日主题横幅,设立了公益诉讼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文明十大关键词知识手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保小常识》等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强化治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积极推进冶炼企业遗留尾矿库环境污染整治。东鑫锰渣库历史遗留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已于2018年9月中旬开工建设,已完成建设任务,天晟锰渣库历史遗留风险管控工程目前正在全力施工,预计今年12月底可以完成建设内容。二是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已完成数据审核、汇总和初报核查工作,已编制技术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目前正在完善普查档案。三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县230个行政村全面铺开、全力推进,确保完成省市下达2019年55个村的整治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四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为契机,推动连山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监测微站建设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两项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同时启动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现已完成绘图、监测、文本编制、内外审工作,此项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五是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按行业分类和时间节点办理排污许可,2019年我县涉及发证行业6个,现已完成2个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办理,并对家俱、人造板、垃圾处理、砖瓦、及锅炉行业完成摸底,下一步将按省厅安排按时间节点完成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工作。2019年对31家工业企业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已征收25家。组织9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进一步提高民环境监管水平,督促企业改进环境行为。
截至11月底,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空气优良天数321天,空气优良率96.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8%,全县消除重污染天气,各项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9年我县地表水水质共监测4个断面,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均达到II类,断面水质与去年相比持平,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三)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自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大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持续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组建驻村工作队2个,选派驻村干部3人,安排结对帮扶干部职工24人,实现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全覆盖。
2019年,根据我局年初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社会效益。进行广泛社会动员,推动广大群众自觉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同心同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让美丽中国、美丽会同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会同大地上结出丰硕成果。
生态效益。长期坚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的减少污染排放量,改善了会同县人民的居住环境。

2019年决算实行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1.8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及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五部分附件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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