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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权责、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11-14 15:34 信息来源: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权责、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关系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驶层级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监督方式 责任股室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1 00012503700Y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国家,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三十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 00012503701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三十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令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修正)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 000125037015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三十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书或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安全生产法》第30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 000125039000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 省,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年修订)第六条第一款。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书或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令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修正)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 000125045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县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书或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第十二条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 00012504600Y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县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书或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批发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发许可证。发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7 000125046001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行政许可 市、县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书或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批发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发许可证。发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8 000125046002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书或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批发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发许可证。发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9 000525003000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行政给付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1、应急救助阶段责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2、灾后救助阶段责任:及时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3、救助物资监管责任: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二是未及时组织受灾人员转移安置,或者在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恢复重建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三是截留、挪用、私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四是不及时归还征用的财产,或者不按照规定给于补偿的;五是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的。”第三十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0 001025003000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1 430270031W0Y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三条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2 430270035W0Y 对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3 430270043W00 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五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4 430270045W0Y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5 430270049W0Y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等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6 430270059W00 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四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7 430270061W00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8 430270062W00 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或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第七十七条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19 430270065W00 对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三十六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教育训练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0 430270074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救援预案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1 430270082W00 对承包单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和未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第三十七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2 430270083W00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第三十一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3 430270084W0Y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七十六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4 430270086W00 对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5 430270094W00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出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工贸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6 430270102W00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十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责令限期申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工贸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7 430270107W0Y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备案等违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17号令)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救援预案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8 430270108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主动实施闭库等违反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8号)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9 430270110W00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0 430270112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八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1 430270118W00 对违反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2 430270123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第三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3 430270132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暂无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4 430270134W00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5 430270143W00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三十四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6 430270156W0Y 对未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违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7 430270170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8 430270176W00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十六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9 430270180W00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0 430270189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1 430270195W00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人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三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2 430270196W0Y 对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等违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3 430270201W00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或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4 430270202W00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5 430270203W0Y 未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九条   第九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第二十七条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6 430270214W00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或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7 430270219W0Y 对未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 4 号)第二十一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育训练股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8 430270233W00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市,县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89号) 第四十八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49 430270243W00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或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四十二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教育训练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0 430270244W0Y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等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1 430270258W0Y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七十八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2 430270268W00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县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1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第五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撤销许可及批准文件,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3 430309037W0Y 对拒不改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七十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4 430370012W00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行政强制 市,县,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七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三十五条,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5 430670010W0Y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行政检查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六条至第八条;《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湘安监﹝2014﹞3号);《长沙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长政发﹝2010﹞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九条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1、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4号)第十八条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6 430725001W00 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 行政确认 县,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调查统计股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2、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标准编制,并经专家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必须在长沙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内选取)。 3、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规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7 430825004W00 安全生产举报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 市,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其中涉及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直接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煤矿矿区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第四条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举报奖励活动,应当遵循方便群众、分级负责、适当奖励的原则......(全文)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调查统计股、办公室 1受理责任;确认举报真实性、2保密责任;保护举报人所有信息、3、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8 431025003W00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 县,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4〕第13号)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矿山工贸股、危化烟花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59 431025004W0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县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GB18218-2009)等相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辨识重大危险源。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安全监管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4.监管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备案的监督管理。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参照《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通过)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0 431025005W00 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安全监管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4.监管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备案的监督管理。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1 431025006W00 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27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工信部门、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监部门应当会同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安全监管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4.监管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备案的监督管理。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2 431025008W00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省,市,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经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 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3 431025012W00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县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五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安全监管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4.监管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备案的监督管理。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参照《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通过)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等相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辨识重大危险源。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4 431025015W00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其他行政权力 县,市,省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时,建设单位必须征得省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承担增建抗干扰工程或者拆迁、重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全部费用”。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地灾股 1、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工程性质、工程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用途及主要的机械、电子设备等))、符合法定形式(依据防震减灾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同意,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5 432025201W00 开展6.16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管理宣传咨询教育活动 公共服务 省,市,县,镇,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第二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09年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9年,联合国通过国际减灾日的相关议程:将每年的“10.13”定为国际减灾日。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综合协调股、检测减灾股、地在救援股、 结合宣传活动主题制作宣传资料、确定场地、宣传方式等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6 432025301W00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公布 公共服务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教育训练股 依据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事故数据及时统计上报,并根据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7 432025401W00 12350安全生产举报和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省,市,县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信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办公室 做好举报登记、上报、反馈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8 432025501W00 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服务 公共服务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教育训练股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指导意见并提供服务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69 432025601W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服务 公共服务 省,市,县,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救援预案股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70 432025701W00 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公共服务 省,市,县,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第2号令)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救援预案股 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71 432025801W00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查询 公共服务 省,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主席令第七号)第五条第二款: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法规审批股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72 432025B03W00 受理96119群众举报投诉 公共服务 省,市,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五)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第三项:“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0745-8858068 火灾房管股 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法》 直接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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