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3 15:42 信息来源: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会同县应急管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应急管理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及事故灾害防治决策、隐患治理、调查分析、安全咨询、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省市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应急管理专家,并建立我县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类型
拟设置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化工、烟花爆竹、消防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应急救援、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和检验检测、民爆、电力、科技信息化和安全文化宣传等16个行业领域专家组。
二、选聘范围
怀化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各级企业及社会各界中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各类专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消防、森防除外)在职工作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选聘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邮寄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四、选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自愿从事专家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认同《会同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派任务;
(二)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有较强的现场发现、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五)对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及个别人才十分紧缺行业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经历条件。
(六)省厅、市局专家库内专家愿意加入本县专家库的,免选聘和资料审核程序,直接提交《会同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纳入区专家库;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其他专家,需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
五、选聘程序
(一)申报。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公告填写《会同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表1),提供具备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局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学术及获奖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两张),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应急管理局专家办(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
(二)审定。县应急管理局专家办(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对专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资格初审,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拟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请局党委研究审定。
(三)聘用。在县应急管理局网站对专家名单公告7日无不良反应者,颁发专家聘书、证书,原则上每届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经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可续聘。被聘用的应急管理专家,按照《会同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明确的工作范围及规则开展工作,享受相关待遇(专家服务费)。
六、注意事项
(一)每名专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行业。县直各行业部门对于本行业本领域专家应做到应推尽推。
(二)请专家按《公告》要求报送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taj100@126.com,纸质版邮寄或送达湖应急管理局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地址:会同县政务中心三楼)。联系人:梁枥丹,18974543079,0745-8853396。
附件:1.《会同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2.《会同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3.《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