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4 15:30 信息来源: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能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会同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会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监督检查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内设机构 19个:1.政工室;2.办公室(新闻宣传股、规划财务股);3.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4.防汛抗旱股(火灾防治管理股);5.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6.安全监督管理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7.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8.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
二级事业机构2个:1.信息中心;2.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部门人员情况(以2019年12月份人数为准):实际在职人数 38人(其中提前退休1人)。编制38 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人)。正式退休6人。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应急管理局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50千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经费拨款3250千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千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94千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为 3550千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千元,项目支出500千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94千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0 千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50千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99千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51千元。
2.项目支出500千元。包括:安委办日常工作经费(含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等)300千元,主要用于县安委办日常工作支出方面。防汛指挥专项经费200千元,主要用于全县防汛工作支出方面。
五、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千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5千元,上升69.5%。
2.“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千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减少58千元,主要是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3.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经费未纳入2020年预算。
4.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