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37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第一季度)
1、怀化恒鑫荣竹叶有限公司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10月9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怀化恒鑫荣竹叶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依法向怀化恒鑫荣竹叶有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于2022年11月8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2023年2月7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对怀化恒鑫荣竹叶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办理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立案正在调查中。
2、会同县春华物流部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物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2022年11月3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春华物流部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叉车操作员胡某未能提供特种设备作业证件。我局依法向会同县春华物流部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于2022年11月8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2023年2月6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未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件操作特种设备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办理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叉车操作员胡某仍未能特种特种设备作业证件现场作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立案正在调查中。
3、会同县味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3年1月9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味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一台杂物电梯(送菜电梯)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依法向会同县味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2月8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月10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对会同县味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办理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立案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