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2 09:16 信息来源:会同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建设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的通知》(湘商建〔2024〕5号)精神,现将我市申报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4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
2.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纳入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库或被列为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3.遭灾受损的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 (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其他项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
(三)新增有效投资额验收界定标准
1.2024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支持方向和原则的新增有效投资资金数量。
2.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相关合同、正式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与实物一一对应,且均为公对公。
3.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的时间须同时满足时限要求。
4.合同约定2025年5月31日之后支出,3%以内的质保金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5.合同约定2024年1月1日之前,2023年7月1日之后支出,10%以内的预付款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二、项目申报方向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4、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
5、改善生活服务质量。
6、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三、项目申报时间
各相关单位到所辖地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5日。市商务局将县市区推选的项目纳入到年度市级预备库,并联合市财政、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市区推荐的项目进行材料初评和现场核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省级有关部门。
四、项目验收和补贴标准
2025年6月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现场验收,验收结果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验收结果,以全省奖补资金总额占验收后核定的全省新增有效投资总额比例为基准,有所差异化确定不同类型项目支持比例进行资金清算,对单个项目按核定的新增有效投资额不超过30%的比例、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设置奖补双上限。
五、特别提醒
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商务、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等第三方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按程序进行申报。
怀化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