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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林城镇委员会关于成立林城镇推进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09:25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城镇

中共林城镇委员会关于成立林城镇推进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中办发〔2024〕58号)、中央编办《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组织实施安排》(中编办发〔2024〕189号)和省委编委、市委编委、县委编委有关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林城镇推进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吴青云担任负责人,镇党委、政府其他相关班子成员和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专班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的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镇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调研调度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稳妥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林城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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