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8 16:59 信息来源:会同县坪村镇
坪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部署、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镇各中心、站所和村(居)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8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省、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干部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村两级党委(党组)、党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镇村两级党委(党组)、党支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全镇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在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五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市、县配套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推动落实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继续推进《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任务的落实落细。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村两级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镇村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轮训,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推动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依托现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完成8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全镇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互联互通,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紧紧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底前,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0年6月底前,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管理,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氯化、氟化、过氧化工艺的反应及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到2022年底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六是推进烟花爆竹顽瘴痼疾整治,通过计划执法、随机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环节重点整治违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等问题,依法查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深入推进整顿关闭。三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21年底三等尾矿库在线监测数据和监控视频必须接入属地应急指挥平台,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加强部门协调,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尾矿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检查清单;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砂充填、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五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项突出问题。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镇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农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五改”工作,有效降低火灾风险,2022年,完成全部30户以上、50户以上农村团寨消防安全改造。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梯次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2022年全部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部村寨建立志愿消防队,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采取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压实消防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七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分级建成城镇消防大数据库。八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行业部门专(兼)职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提升客货车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积极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严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七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积极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四是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邮政涉恐涉暴、砂石运输等专项治理。五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现本质安全。
(八)集镇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基础保障,提升集镇镇运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集镇运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将集镇安全韧性作为集镇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集镇安全发展落实到集镇运行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集镇安全平台体系,推动集镇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集镇地下管线普查,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扩大管线综合系统建设和使用范围,加强集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集镇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三是持续推进集镇运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集镇安全发展。对整治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严格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治,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四是全面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集镇运行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将集镇安全问题作为集镇管理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日常检查、协调、督办、考核,认真组织开展集镇运行安全巡查工作;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创先争优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燃气行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用为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村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六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整治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取缔非法渣土场。七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怀化市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召开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起草实施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村(居)要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村(居)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居)、各有关中心(办)要分年度总结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梳理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上报县安委办;2022年12月,镇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请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级层面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壮大宣传声势。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开设专栏、形成系列报道;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板,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厂矿企业、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三)形成工作合力。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牵头管总,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专业协调职能,定期组织部门会商,认真研判专业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 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居)委会、各有关中心(办、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中心(办、所)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