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6 14:09 信息来源:会同县坪村镇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特编制会同县坪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坪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湖南省会同县坪村镇,邮编:418300,电话:07458742001)。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坪村镇在必赢国际官网地址查询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条。其中:通知公告栏目公开7条,人事信息栏目公开3条,规划计划栏目公开3条,财政信息栏目公开2条,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1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镇政府及各工作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坪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提升公共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利用镇、村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办事指南等。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编辑与审核管理工作,加强对镇政府和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自查,定期对重点栏目公开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提醒责任办公室公开信息,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督导,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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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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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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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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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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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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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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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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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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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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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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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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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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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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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社区)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