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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4-12 10:43 信息来源:会同县团河镇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家长能够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森林高火险期内有关规定。每年91日至次年430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造林炼山必须到镇政府办理野外用火证。

2.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政府,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3.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在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4.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5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6.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一旦发现林区有火情,立即拨打8981001电话向团河镇人民政府反映,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内容。

保护生态,拒绝火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确保学生安全,需各方努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共同携手并敬请家长同志们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增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为杜绝学生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而尽心尽责

团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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