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4 17:51 信息来源:会同县广坪镇
关于补发2023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会同县2023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会农联〔2023〕9号)及《关于发放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会农〔2023〕26号)要求,全县普通农户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及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已发放到位,但在发放过程中,对种粮大户及制种大户发放不准确,把应由大户享受的补贴发放到流转出耕地的农户。为确保数实际种粮大户的利益,提高种粮积极性,将对2023年度种粮大户及制种大户进行申报,经审核后,对种粮大户及制种大户补发2023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年度在我县种植作物30亩(含30亩)以上的种植
户。
二、补贴标准
1.稻谷目标价格贴。每亩补贴标准为30.8元。
2.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4.86元。
三、补发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采集、审核补贴补发对象、补发补贴面积等数据,按照种植主体到组申报,自组到村,再到乡镇进行登记,并分别公示。补贴发放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惠农补贴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惠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严格资金监管
惠农补贴政策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严明纪律要求,对耕地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挤占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做好宣传解释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电话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及时答复群众来电来访,确保补发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