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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镇人民政府关于马鞍镇爱卫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1)

发布时间:2024-08-26 16:47 信息来源:会同县马鞍镇

马鞍镇人民政府关于马鞍镇爱卫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镇化水平,改善我镇的人居环境和镇容镇貌,根据我镇实际,成立马鞍镇爱卫会。

  一、组织机构

长:李茂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镇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主席

梁译文    副镇长

员:唐    党政公室主任

        龙珊珊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龙建民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梁明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梓景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

石小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启强    政务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侯建宇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龙俊宇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员单位:

(派出所所长)      电话:15774277800

杨海娟 (司法所所长)      电话:13762957123

梁膑月 (马鞍镇卫生院)    电话:15367578806

粟高玉 (银山村)          电话:17774597598

粟小明 (阳隆村)          电话:13874407573

龙成发 (相见村)          电话:15399821961

梁庄田 (黄土村)          电话:15115171758

张忠云(马鞍镇)           电话:18074546829

张自利(北厂村)           电话:18774766761

龙自武(马田村)           电话:  13874542129

梁才进(小溪口村)         电话:13237454935

龙世文(闹溪村)         电话:18166202162

蒋爱花(黄家村)           电话:15581557844

石永红(唐家村)           电话:13272260901

龙新华(清江溪居委会)     电话:13874407581

  爱卫会下设办公室,郑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专干

  

二、爱卫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及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规划和目标,并实施组织。

  2、组织协调全镇民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

  3、组织开展灭鼠、灭蝇、蟑螂等病媒生物体及消除其孳生场所活动,严格管理灭鼠药物和杀灭病媒生物的药物器械,并按规定按时消杀病媒生物,将鼠密度控制到国家规定范围内。

  4、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拟定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有数据记录在册。

  5、进行社会卫生监督、交流、合作,制定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并组织检查、评估、总结和表彰。

6、完成同级人民政府、上级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处理爱卫办日常事务。

马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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