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30 15:59 信息来源:会同县马鞍镇
马发〔2022〕7号
中共马鞍镇委员会
马鞍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负责人的
通 知
各村(居)、镇直各办、中心、站所:
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我镇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负责人调整如下:
一、内设机构
设党政办公室,唐芳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设党建办公室,杨小枞同志任党建办公室主任;
设社会事务办公室,龙建民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龙珊珊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侯建宇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事业机构
设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廖梓景同志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龙顺成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梁明发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设退役军人服务站,龙俊宇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小春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中共马鞍镇委员会
马鞍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