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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15:59 信息来源:会同县马鞍镇

  

马发〔2022〕7号

中共马鞍镇委员会

马鞍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负责人的

    

各村(居)、镇直各办、中心、站所:

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我镇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负责人调整如下:

一、内设机构

设党政办公室,唐芳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设党建办公室,杨小枞同志任党建办公室主任;

设社会事务办公室,龙建民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龙珊珊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侯建宇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事业机构

设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廖梓景同志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龙顺成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梁明发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设退役军人服务站,龙俊宇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小春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中共马鞍镇委员会    

马鞍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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