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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化市支持五星级酒店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18:47 信息来源:会同县马鞍镇

为推动我市高等级酒店的发展,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意见拟定《怀化市支持五星级酒店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1.征求意见方式: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方网站挂网

2.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22日—7月21日,为期1个月

3.受理意见反馈部门: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745—2716389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怀化市支持五星级酒店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用地支持

  1.供地规模。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50亩以内。

  2.供地方式。在符合城市规划及土地出让年度计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价按不低于土地成本价加本级偿债准备金和上缴上级计提资金出让;对于已出让的五星级酒店建设用地,在酒店评审达到五星级标准后,其溢价地方收入作为五星级酒店建设的奖励资金。

  3.供地管理。(1)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竞得的项目用地一年后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两年内未动工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2)按照五星级酒店项目取得建设用地后,酒店建成后未达到五星级酒店标准,或改变建设用地性质的,不得享受有关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用地政策支持,且土地摘牌单位要比照周边同类地价上浮10-20%补缴土地出让金。

二、服务性收费

4.五星级酒店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服务性有偿收费一律按标准的30%收取。

三、财政扶植

5.对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所有行政性收费全免。

6.酒店自评定为五星级酒店之日起,前三年酒店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征收成本后,地方分享部分由财政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酒店建设投资主体实行奖补;后两年酒店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征收成本后,地方分享部分的50%由财政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酒店建设投资主体实行奖补。

7.按照星级饭店评定标准(GB/T14308-2010),被国家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审达到五星级标准的酒店,一次性按每个床位3万元给予奖励,并给予200万元品牌奖励。

8.五星级酒店建有350人以上规模专用会议室,且实际使用面积达人平2.0㎡及以上,按每平米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四、服务支持

9.五星级酒店用水价格前五年与居民用水价格同等,五年满恢复经营用水价格;用电价格一律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同等,同时支持酒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五、其他

10.上述奖励政策在酒店被国家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审达到五星级标准后由受益地财政兑现。

11.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五星级酒店建设的意见》(怀政办发〔2015〕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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